初次申办特殊疾病的病人须出示6医院医院的检查报告单、病情证明书(提供门诊疾病病情证明书或出院证明书均可)。
高血压病
1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明书(医院诊断时必需符合符合WHO高血压临床诊断标中的Ⅰ级高血压中的高危和极高危,Ⅱ级高血压、Ⅲ级高血压分类诊断标准)。
2具有两年以上相关病史记载,血压测量治疗记录。
3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,即血压Holter。
4并发症相关病史资料(心电图/胸片/心脏起声示左心室增大;眼底检查: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变窄、动静脉比例达1:2以上或有出血、渗血、视乳头水肿;蛋白尿和(或)血肌酐浓度升高、甚至达肾功能衰竭的标准;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;高血压左心衰);
第1条必需满足,第2、3、4条中具备一条,方可办理。
医保办